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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13    点击量:

各党总支(支部)、单位(部门):
2003年上半年,学校党委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选拔任用了74名处级领导干部,到2004年6月,这部分干部试用期将满一年。根据相关规定,党委决定对这部分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到2004年6月,试用期满一年的正副处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指政治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能主要指业务知识、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出勤率;绩主要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廉主要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一)述职。考核对象面向所在党总支全体职工进行简要述职,分管校领导参加述职会。
(二)民主测评。测评分A、B两种票,A票由全校中层干部及正高职人员填写;B票由所在党总支、支部职工填写。
(三)个别谈话。
(四)党委研究确定。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按上级规定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张士昌
副组长:张祖斌 单淑芬
组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庆东 毛如善 尹光庆 尹 勇 乔向明
刘继泉 李 浩 谷祖波 房庆平 贾庆怀
蒋海升
七、时间安排
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于6月进行, 被考核对象应于5月底前写出一年来的述职报告(不超过1500字),填写《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做好被考核的准备工作,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小组另行通知。



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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