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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4-06-23    点击量: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更好的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山东交通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面向全校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要求,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实现我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前干部配备状况及竞争上岗职位分配
(一)编制及干部配备情况: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山东交通学院机构编制的批复》(鲁编[2003]1号)第五条核定:“处级领导职数98名(其中专职53名,兼职45名)。纪律检查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省编委的批复,2003年我校设置处级岗位99个,其中正处级岗位48个,副处级岗位51个。2003年6月,我校选拔任用了一批处级干部,之后又对个别干部进行了调整。到目前为止,我校共配备处级干部74人,其中正处级干部37人,副处级干部37人,空缺25个岗位。经党委研究决定,部分岗位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配备。
(二)竞争上岗职位分配:根据学校目前干部配备情况,征得基层单位意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从空缺岗位中拿出8个副处级岗位,实行干部竞争上岗。这8个副处级岗位分别是:教务处副处长1名,财务处副处长1名,学生工作处副处长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总务处副处长1名,系党总支副书记3名。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山东交通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实际,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解放,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实绩突出;有全局观念,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同志,
善于合作共事,密切联系群众,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具有胜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务处副处长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必须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
(五)现任党政管理岗位具有正科级职务且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且任职满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干部(截止日期均为2004年5月30日)。
(六)年龄应符合《山东交通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竞争党群部门副处级干部,应符合有关章程的规定。
四、选拔程序
(一)成立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党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工会、纪委监察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二)大会动员。召开党总支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会议,动员、部署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工作。
(三)公布竞争上岗职位及职数。
(四)组织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组织部报名,并填写《报考登记表》一式2份。(需带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六)民主推荐。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干部会议,在报名者中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束后,推荐票当场封存,待面试工作结束后开封统计。
(七)笔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参加笔试。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做好保密工作,命题阅卷由组织部委托上级或外单位有关部门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竞争上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考试内容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参照中央组织部2004年4月制定的《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执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向全校公示。
(八)面试答辩。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竞争职位的了解程度等。面试由演讲、答辩两部分组成。演讲先后按抽签结果排序。演讲时间为5分钟,专人计时,到时即中止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竞职优势、任职设想。答辩时间从抽题开始为15分钟(含准备时间),就当场抽签抽到的题目阐述作答,评委当场打分(百分制),待面试全部结束后,将每个评委打分情况汇总,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的办法计分。
(九)确定考察对象。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将面试成绩(按面试平均分的40%计)、推荐情况(按“本人所得推荐票数/推荐人数”×100分×60%计)合计,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的1:2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或根据报名考试的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十)组织考察。考察前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等向全校发布预告。考察程序和范围按《山东交通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十一)确定拟任人选。学校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
(十二)任前公示。对党委决定的拟任人选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三)党委决定。
五、加强领导,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做好动员和报名工作,通过学校校报、校园网等媒体向全校发布公告,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竞争,营造良好的公开选拔工作氛围。
(二)严肃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要严格条件,严格把关,保证选准用好干部。参加命题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守工作纪律,防止漏题泄密。要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杜绝搞非组织活动,以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开性。如发现有违纪者,将严肃处理。
(三)党委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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