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在纪念建党83周年之际,学校党委拟于近期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内评优工作,对2003—2004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使全校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校事业快速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数量及范围
全校拟表彰先进党支部10个、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先进党支部的评比范围是所有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比范围是全校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比范围是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包括党委部门工作人员、基层党总支和支部委员)。
二、组织领导
(一)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内评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设立“双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二)“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士昌
副组长:张祖斌
组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庆东 毛如善 尹光庆 尹 勇 乔向明
刘继泉 谷祖波
三、工作程序
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内评优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程序如下:
(一) 民主评议
党员民主评议自2004年5月20日开始,6月10日结束。各党总支 (直属支部) 请于5月20日前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党员民主评议表》。具体步骤如下:
1、学习教育。以十六大精神和我校第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体组织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2003—2004年度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
3、互相评议。召开党员大会,党员本人向大会汇报个人情况。是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要对党务工作进行专题述职。在此基础上,党员之间依据党员标准和本人实际表现进行互相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组织鉴定。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向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类型,其中优秀等级者应控制在本党总支(支部)党员总数的15%之内。以此为基础,支委会在被评为优秀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提名、推荐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总支(直属支部)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研究决定。
5、总结。党总支(直属支部)将民主评议情况书面报告并附会议记录(复印件)、《党员民主评议表》于6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对全校情况进行总结,向党委汇报。
(二) 初步推优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创先争优”制度的实施意见》(鲁交院党发[2003]66号)所规定条件,推选并填写《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推荐名单》、《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并各附《“创先争优”事迹材料》(以实绩为主,不得超过1000字),于6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查(以上材料一律一式2份,B5纸打印,同时报软盘)。推荐校级先进党支部总数控制在本党总支支部总数的10%左右,推荐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总数控制在本党总支(支部)党员总数的8%左右。
2、推荐初步人选要严格掌握标准,坚持好中选优。要扩大民主,充分走群众路线,多方面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提高推荐工作透明度,确实把起模范表率作用的同志推选出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
(三)正式评优
1、评优小组根据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所报推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名单,在6月15日前将候选单位和候选人事迹材料印发给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事迹材料并进行民主评选,在全校范围内推选出10个先进党支部、2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将推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在6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3、党委组织部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选结果进行统计,由评优小组根据推选结果及基层党组织党建检查评估结果情况初步确定校级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报党委审批。
(四)宣传表彰
对产生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七一”前,党委表彰奖励,并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等形式宣传他们的事迹,号召全校党员群众向他们学习。
四、几点要求
(一)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内评优工作,是我校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纪念建党83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经验和事迹,培养竞争意识,激励创新精神,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努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表率、争作贡献的良好风气。
(二)所有材料务必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书写或用微机打印,否则不予存档。材料样式可在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