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迎接建党83周年,保障基层党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现向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发放党务活动经费。发放按每位教工党员50元计发。 请各党总支、支部组织委员于6月15日前携带本总支、支部党员名单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各党总支、支部尚未交足2004年1-6月份党费的,请一并于6月15日前交上,否则党务活动经费暂时缓发。 党务活动经费的支出请按中央组织部规定的相关原则执行,严禁向个人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
二○○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