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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3-11-13    点击量:

各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部署,2005年下半年我校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加强对学生党员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为下一步在学生党员中开展先进性教育积累经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鲁交院党发[2003]67号) 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近期进行学生党员集中教育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和考核对象:
全校学生党员;近期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跟随参与部分环节。
二、教育和考核程序:
(一) 动员与集中教育。召开学生党员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发动,并采取集中辅导的形式,组织学生党员学习相关文件和要求。
(二)深入学习,自我评估。各系学生党支部组织学生党员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党章》,领会集中教育精神,并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党员行为规范》的要求,认真总结自己入党以来在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检查现实表现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从思想深处剖析根源,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学生党员考核表》。
(三)集中考核,征求意见。
1、党的基本知识测验。由党委组织部根据上述学习内容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为党员应知应会的党的基本知识及近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等,以引导学生党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关心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测验为闭卷考试,题型为40个左右的填空题,满分100分。
2、一日常规调查。
(1)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体现学生党员精神面貌、能否体现带头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的重要窗口。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公寓服务中心党支部负责对学生党员在公寓表现进行核查,包括遵守秩序、卫生状况等。调查方法为:随机抽取近期任意2周宿舍卫生成绩及日常检查记录,对学生党员在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行考核。(公寓表现满分100分,其中卫生成绩满分90分,分值=所在宿舍卫生成绩平均分*90%;其他表现项目满分为10分,由公寓支部根据表现情况,以6分为基数适当加减。)
(2)征求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处等与学生联系较为密切的有关部门的意见,核实学生党员一日常规表现情况,有无违纪行为。项目分10分,根据各单位反映情况以6分为基数适当加减。
3、综合测评位次调查。由各系将该生最近2学期综合测评名次汇总报党委组织部(专升本学生专科毕业学期无成绩的,毕业答辩“优”按第5名;“良”按第10名;“中”按第20名;“差”按第30名计算),由组织部统一计算得分。(分值=[1-入党后各学期综合测评名次之和/(2*班级总人数)]*100)
4、民意测评与征求意见。从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团委、学生处、各系部党总支抽调部分人员,作为联络员,分赴各系各班级发放调查表,对学生党员表现情况进行民意测验,打出民意测评分。分值=满意率(满意票/全部参加票)*100。对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应找部分老师、同学作进一步谈话、核实。
各系学生党支部都要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网络信箱等形式,征求并梳理广大师生的意见。
(四)考核情况反馈,民主评议。党委组织部将集中考核得分合计,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控制在学生党员总数的5%之内,受学校纪律处分的一律为不合格),为学生党员考核结果。党委组织部将学生党员考核情况反馈给系党总支,对自我剖析和集中考核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召开一次学生党员民主评议会,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书记点评的办法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尽可能地扩大参评面,对学生党员的自我分析和各方面表现进行评议,制定并填写整改措施,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教育和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生党员考核结果作为评判其是否成为一名合格党员、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并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党员予以表彰,并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等形式宣传他们的事迹,号召全校学生向他们学习;表现一般的要予以黄牌警告,由所在院系负责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问题突出、党员群众反映较差的的学生党员,要作出必要处理。学校考核小组将定期进行回访,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2005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〇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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