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下半年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好准备,现就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初评活动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5年党员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初评活动等相关工作的安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章规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检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情况,正确评价每位共产党员,对党员进行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下一步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组织和工作基础。
二、目标要求
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初评工作采取个人总结和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各项决定、决议的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还应总结“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勤政、廉政情况。
三、具体步骤
(一)学习教育。以十六大精神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有关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体组织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
(二)自我评价。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2004—2005学年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
(三)互相评议。召开党员大会,党员本人向大会汇报个人情况。是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要对党务工作进行专题述职。在此基础上,党员之间依据党员标准和本人实际表现进行互相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组织鉴定。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向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类型,其中优秀等级者应控制在本党总支、支部党员总数的20%左右。优秀等级人员作为两年一度“创先争优”活动的初评人选,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表彰。
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研究决定。
四、时间安排
党员民主评议自2005年6月20日开始,6月25日结束。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6月20日前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党员民主评议表》。党员民主评议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民主评议情况书面报告并附会议记录(复印件)、《党员民主评议表》等材料于6月25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对全校情况进行汇总。
五、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务必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书写,打印的要手签名,否则不予存档。请各党总支、支部做好检查工作。
二OO五年六月十九日